各县区疾控中心:
近年来,我市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各县区均有发生。
2011—2016
年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确诊散发肺结核病例
39
例。近期,
湖南省桃江县第四中学,出现群发性肺结核感染症状,共发现
29
例肺结核确诊病例和
5
例疑似病例。
上述事件中,病例的聚集性明显,多为同一班级或同一宿舍学生,流行病学关联比较明确,首发病例均为症状加重就诊后才被发现。
桃江县四中结核病群发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由此而反省,我市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同样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部分县区教育和卫生计生部门对学校结核病的日常防控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建立和落实有效的联合防控的工作机制;二是部分学校未能落实有效的结核病防制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学生晨检、因病缺课报告工作开展不到位,容易疏漏早期肺结核患者,不利于早期控制疫情的蔓延;三是由于学生学习、生活环境过于拥挤,缺乏充足的阳光照射,通风条件不良,健康意识薄弱;四是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老师、学生和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缺乏,导致患病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就医,甚至还出现故意隐瞒的情况;五是部分地区未能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2017
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学校结核病防控和处置措施。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控制聚集性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具有人群聚集的特点,同时结核病具有慢性、强传染性和病程长的特点,校园内发生结核病疫情的潜在风险较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各县区疾控中心要会同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2017
版)》的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认真履行各自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督促学校重视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学校
“
一把手
”
负责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结核病在校园里的发生和流行。
二、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和健康体检工作
晨检和因病缺课追踪是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早期发现患者的关键,也是避免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和蔓延的最有效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加强病例的早期发现和散发病例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要落实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特别是组织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档案。对于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和体检机构均应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和转诊治疗。
三、加强学校教学和生活的环境卫生管理与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加强学校教学卫生和生活设施的建设,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保持校园、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强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四、大力开展日常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县区卫生计生、教育部门,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行为,教育学生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确诊为肺结核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并坚持规范化治疗。卫生计生及疾控部门要结合健康进学校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将校园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场所,营造师生共同防控结核病的氛围。
五、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和确诊肺结核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和转诊,并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的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学校医务室要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及时向学校通报学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发病情况。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按《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2017
版)》的要求及时、规范的指导和协调学校做好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
针对湖南省桃江县第四中学肺结核群发事件,各县区卫计委、疾控中心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近期内对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
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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